法律问答

怀孕期男性外遇,如今孩子出生了想离婚,小孩能够给男性吗

离婚
2021-01-27 02:32: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
  • 怀孕期间不存在抚养权的,子女要生下来才有抚养权,根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