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07年进入某房地产公司以来,周末上班不支付加班费,只支付基本工资。没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26 19:0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 劳动者周末加班没有加班工资的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周末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加班费的劳动者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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