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亲人,今年11月到医院用药后在该医院死亡,经相关部门签定为甲级一级医疗事故。她生前是做生意的(赶乡场),现有三个孩子。诚请律师指路:1、我该怎样去索赔?2、贵州省的甲级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急需得到答案。???万谢指路律师!

医疗事故纠纷
2018-12-18 06:4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注:病人因病情重笃或疾病晚期衰竭濒临死亡,而行为人虽有过失,但属偶合因素者,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九)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十一)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收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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