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06年在自己家的2.9亩的耕地里建鸡舍开始养鸡,建鸡舍172平米,养殖住房(瓦房30.15平米),敞棚27.5平米,水塔3.5平米,洗澡间(预制板平房4.5平米),粮食平台16平米,水井一眼,简易厨房4平米,核桃树80棵,杨树56棵。在2010年的时候经村委或镇政府招商开发住宅小区征用耕地,因为陪赏过低我没有签订征用合同,一直拖到现在。现在小区已经建好成房一半,四周邻路已有个人都建起了门面房。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开发商现在征用我的耕地能补偿多少。如果协商不了,本人能不能拒绝交出土地。

农林牧渔
2018-12-18 03:44: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使符合要求进行买卖,也只能转让使用权,不能转让所有权。
  • 您好,法律规定:
    1.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应当做到先补偿安置后搬迁(征收者需要首先将房子安置给你并且需要给与你相应的过度费用,或者需要给与你相应的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安置的问题,需要通过安置补偿协议来固定下来,不能简单的口头承诺;
    2.宅基地以及其上的房屋的补偿需要根据它的重置价格,并且拆迁不能降低村民原有的生活水平。
  •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开发商应进行补偿,签订房屋拆除补偿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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