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在自己家的2.9亩的耕地里建鸡舍开始养鸡,建鸡舍172平米,养殖住房(瓦房30.15平米),敞棚27.5平米,水塔3.5平米,洗澡间(预制板平房4.5平米),粮食平台16平米,水井一眼,简易厨房4平米,核桃树80棵,杨树56棵。在2010年的时候经村委或镇政府招商开发住宅小区征用耕地,因为陪赏过低我没有签订征用合同,一直拖到现在。现在小区已经建好成房一半,四周邻路已有个人都建起了门面房。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开发商现在征用我的耕地能补偿多少。如果协商不了,本人能不能拒绝交出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