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2月进入一家电器厂。在此期间,工厂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2018年5月,工厂找到了退出的理由。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工厂在未签合同期间支付17个月双倍工资吗?

仲裁
2021-01-21 15:4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出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 不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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