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工人在非施工区域私自拆除电梯井防护围栏,并进入导致从高处摔下导致骨质,现在他们要求十级伤残赔偿,请问十级伤残是怎样评定以及是不是要我全部做全部的赔偿

2018-12-17 09:4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能评伤残等级。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具体是不是得看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才能断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对于工伤事故,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首先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依据伤残等级来支付的,如果是已经认定工伤,工伤赔偿标准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如果没有认定工伤,就会影响。因为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会影响申报工伤认定,影响工伤员工享受工伤待遇,影响工伤赔偿。
    因为工伤待遇的基础是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有可能也没有工伤保险,这样会影响工伤待遇,影响工伤赔偿。
  • 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