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两年了,感情破裂了。我提出的离婚。第一次上诉法院,她不同意离婚,结果没有离婚。现在时隔半年,我们分居半年,我可以上诉离开吗?我想告诉你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共同财产她已经转移了,礼金等,我可以回来吗?

离婚
2021-01-20 14:2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可以判决离婚的 属于共同财产部分是平均分割的 彩礼要看具体的消费情况 确定
  • 这种情形下,你需要取证,证明它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自己无法取证的话,需要找律师或法院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