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
2021-01-20 12:2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收集更多的证据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一般婚内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都是由夫妻两个人共同来偿还的。
  • 男方养小三所欠下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是用于小三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是不用偿还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