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公司制定的,我怀疑合同没有被劳动保障局审查,也没有劳动保障局的印鉴。这个合同合法还是公司强迫员工订购工作服,公司这样的行为违反劳动法?法定假日不休息,假日加班也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3倍的工资补偿。我可以因为这些理由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1-20 01:4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和与同岗位工资的差额。
  •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等等。
  •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调休,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或依法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的方式来替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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