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征收后,我用征收的钱买了房和车。房子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车子写着男方的名字。结婚七年,有一个六岁的女儿,想离婚。之前女方带的多,孩子离母亲更近。征收后,男方两年多什么都没做,也没给女方一分钱。既然这样,我想问一下离婚,孩子属于哪里?房子和车怎么分?

离婚
2021-01-19 05:2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 你好,离婚财产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 夫妻个人名下的财产,是婚后购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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