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在工厂宿舍死亡,医院和警察初步鉴定死亡时间是中午11点多,员工上班时间是早上5点多,工厂发现员工死亡时间是下午6点多,这种工厂应该怎么赔偿,算公亡吗

信托
2018-12-16 16:5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路上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有两个,一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二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因为车祸发生死亡,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其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因为死者系上班途中车祸死亡,如果是在上班必经之地发生车祸死亡,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就适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两个标准中,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赔偿金要高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以,不能认定工伤的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执行;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死亡标准执行,当然,其赔偿费用中要扣除已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部分,未获得赔偿的由单位全额支付。
  • 员工因工死亡怎么赔偿,  员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河南省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么算工伤事故赔偿金额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 职工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的具体内容: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工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