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向一个朋友购买他的一块地皮,他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95年拿的证。他的地是村里的地,但他不是这条村的人,他是10多年前从这条村子的一个人处购得此地皮的。我想问:1。我如果从这位朋友处购买此处地皮,能办理土地过户给我吗?我与他都不是这条村的人,他当初购得这块地,会不会就是不合法的?就算他购得这块地是合法的,我现在从他手中购买过来,合法吗?2。他告诉我,要建房子可以不报建,直接起房子就行了,他们村里的人都这样做的。请问:这样不报建起的房子,算不算违法建筑?我如果买了他的地,建房子了,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3。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算不算是宅基地?是不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谢谢您!

2018-12-16 16:3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章建设行为主要违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许可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法负面评价并负行政法律责任的。对于违建人这一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指的是行政处罚。

    违章建筑的处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对待违章建设行为和违章建筑,对违章建筑采取何种措施、依法应怎样采取这些措施;二是指如何从社会本位和综合效益等角度设计制度,将违章建筑问题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并使违章建筑得到更好的利用,防止资源浪费。
    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手段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如《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等。

    总结现行法的规定以及各地方性规定,一般违章建筑的处罚方式如下: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对于仅仅违反法规定,未办相关审批手续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对于违反法规定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对于违反法规定并严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
  • 对违法建筑做何处理,《土地法》和《城乡规划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一是非法占地违反土地法的违法建筑,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或没收,可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可通过刑事法规解决。二是违反规划法,国有土地上的,应该由规划部门和执法部门查处,视情况缴纳罚款补办手续,或者予以拆除或没收。可并处罚款。集体土地上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查处,同样是补办手续或拆除。
  • 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
    (五)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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