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罪嫌疑人把人打成重伤死不承认,两年了,现在公安要拘留他,却又通过公安提出调解,愿意赔偿20万。现在受害人把公安民警说对方想调解的谈话进行了录音。请问,这份录音能否成为间接证据,证明对方间接承认了打人?谢谢

2018-12-16 11:44: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打人者会受到什么惩罚措施,要看伤情鉴定的结果,建议现在申请做伤情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次,你们可以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也确实不是想要多少就多少的,具体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 打人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向检察部门申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2、双方经警方调解,达成民事和解,代表本案民事部分终结,刑事部分司法程序仍将继续进行下去。
    3、会有如下三种可能:第一种、检察院在审核案件期间,认定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种、检察院最终还是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知罪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认定罪名成立,但免于处罚第三种,法院依法判决受害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合议庭在量刑的时候,会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的客观事实而适当从轻。犯罪嫌疑人如之前没有任何案底,可以按照刑法72条的原则申请缓刑,若最终被判决缓刑,只要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再犯罪,缓刑考验期间届满,所判刑罚将不予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人,则必定会被判处缓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2条、234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数额需要计算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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