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工作。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没有给予缴纳任何保险。工作性质为销售人员。工作一年零七个月。证明与公司的事实劳动行为证据有:1.每个月的电子版的工资单。(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电话补助+电脑补助。)2.天天与公司人员联系、以及公司发送的电子文件。3.销售公司产品的客户。备注:如果离开公司,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补偿额度为多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在岗的1年多的保险费用。谢谢!只想得到答案,以及怎么样才能通过什么手段拿到属于自己的钱!叩谢!

2018-12-16 11:2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第一个问题,公司不缴纳员工保险,员工可以有两条途径解决:其一,向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员工不需要证据,是否缴纳保险的证据由公司提供。
    第二个问题,公司不能以通知的方式增加或者变更合同条款,如果需要变更或增加合同条款,一定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另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保证金条款,如果有这类的条款,怎因违法而无效。
    对于这类条款,员工可以不必理会,如果为此而引起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或解除,则责任由公司承担。
  • 一般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失业保险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公司缴纳8%,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缴纳1%;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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