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抵押担保
2021-01-16 16:1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关公司股份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可以参考以下 贷款人: (下称甲方)   借款人: (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ls__ls__ 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
    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1.
    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
    3、利率: %年利率。   
    1.
    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
    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
    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
    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
    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
    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ls__ls__ls__ls__(证券代码:ls__ls______)ls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 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3.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
    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ls_____年 ls____月ls_____日 签署
  • 形成股东会决议,做出将公司房产进行抵押担保的决议。股东签字盖章。不同银行对公司做出抵押的要求不尽相同,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同意就可以。
    但有的银行要求100%一致能过才可以。这你要与放款银行沟通。另,公司营业执照吊销,是行政处罚行为,并没有剥夺企业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这样的公司在股东会决议上也是可以签字盖章的。
  • 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第十八条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法律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没有限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后,即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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