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帮朋友担保,现在朋友跑路了,债主要求我还钱,但是这件事情快三年了意思就是我帮朋友担保三年了,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也没有写明我的担保期限,那我有没有担保责任???需不需要还款?

2018-12-16 07:04: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 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补偿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协议分期支付钱款,可以由一方书写欠条给对方当事人。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 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外,《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句话说,对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责任是有限制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视为放弃该请求权,之后再请求担保人还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
  • 欠条实际上是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的证明,欠条受法律保护。您持欠条等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请求法院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也会受理,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如果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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