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父亲7月23日过世,留下住房一套,现有如下的条件,不知道法律上我继承有没有优势,请懂的人帮忙分析一下。1,父亲和母亲离异大概有十几年,离婚时我是被判给我爸的,但是我爸这人不靠谱,爱喝酒所以我一直跟着我妈生活。2,父母离异后,我爸在02年03年左右找了一个女人一直生活着,但是没领结婚证,就同居一起生活。3,我爸今天六月底查出来是白血病晚期,然后我回家乡看望他,一直陪到我学校开始上课就回学校了,因为我父母离婚后,我爸对我一直不问不管的,从来没尽到父亲的责任,再因为我现在上大学,没能力对他的治疗进行负担,所以我也没办法,而且这个女人也放弃治疗了,就在家等着那一天。4,大概7月23号的时候,我父亲去世的,在去世前,和他一直生活的那个女人在他已经没有书写能力脑子也不清楚的情况下叫人把他背去街道办事处(那女的是这么说的,我估计她知道我爸不行了,这么做也就图这个房子)领了个结婚证,2天过后我父亲就去世了。5,那个女人说我父亲过世前立个遗嘱,是由这个女人代写的,因为他已经没有书写能力了,脑子当时也不是太清楚,然后画的一个手印。我觉得这是法律应该不承认的,她和我有利害关系,由她代书,法律上应该不承认的。6,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这房子是我爸和我妈还没分手的时候就买下来的,房产证上是我爸的名字,我父母分手后过了几年,才找的这个女人,这个房产算是我爸的婚前财产,和这个女人一点都没关系,他们生活在一起一直没领结婚证,在我爸死之前2天才领的结婚证,现在这个女的想要房子,法律上是不承认的吧?麻烦懂的人帮忙分析一下~

离婚
2018-12-13 22:2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丈夫继承房子后,可以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如果丈夫是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房子,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加不加上妻子的名字都不影响财产的性质。如果丈夫是通过遗嘱继承得到的房子,房子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只要丈夫同意,就可以加上妻子的名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生活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发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1、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2、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3、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4、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5、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6、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7、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8、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房子没有贷款的,属于男方。月供那套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3,车子婚前买的也属于男方。
    4,若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你们可以双方自己协商;若起诉离婚,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