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70年,我母亲带我们三个未成年子女改嫁到继父家,当时继父有一12岁儿子。1976年,继父去世,母亲一直带着我们几个子女包括继父的儿子一起生活,后来还为继父的儿子娶妻生子。婚后不久,他就跟我们分家单过,也跟我们成了陌路人。三十多年来,彼此之间没有来往,他也从未赡养继母亲。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解除继母子关系呢?请好心人回答

2018-12-13 22:11: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  
    (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只与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有关: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即使继子女有工作也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如果没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即使继子女没工作也不能继承。是否有抚养关系的判断条件:你继父与你母亲结婚时如果你未成年+你与他们共同生活、由你继父抚养成人,就是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如果不是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就没有抚养关系。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即行消失。所以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那么,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很多养父母对孩子视如己出,把孩子抚养成人。于情于理,养子女不赡养父母是说不过去的。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我国法律上除了解除收养关系近亲属权利即行消失,还有其他的规定吗,是否有例外的情况。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费应该计算子女的家庭人均也收入,如果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说明子女无能力赡养老人。子女的月平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超出的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内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赡养费标准的给付实际要比计算的高的多。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收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除了满足收养条件外,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还有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以及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4、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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