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年,没领结婚证,育有一女,离婚的话男方能把孩子要去吗?

离婚
2018-12-13 20:0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离婚一定要有结婚证。还要带上身份证、户口薄、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啊。如果结婚证不见了或者撕烂了。你可以到登记结婚证的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室,重新复印一份你们的结婚最原始的记录啊。
    这样你们就可以登记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要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向法院起诉,则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证明向法院起诉即可
  •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犯重婚罪的规定如下: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非婚生育有子女,当事人不是已婚身份。
      此时当事人和他人办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