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骑自行车正常行使与逆行的电瓶车相撞,本人被撞鼻梁骨折,但当时没有报警是事后报的警,处理后逆行车全责,事情过去快三个月还没有处理好,这该怎么处理?

2018-12-13 05:4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果可以的话,立马拍照,因为碰到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他会算赖狡辩,而拍了照,他就不能抵赖了。
    二:马上报警。尤其自己处于弱势中,警察的到来可以让你变为主动,因为对方是过错方。
    所以,此时你可以提要求。
    三:如果身体明显伤到了,警察会处理,会让你去医院验伤,两辆电瓶车都会托走,最后你拿着你的医院的单子叫上对方一起去警察那处理。
    四:如果你只是点皮外伤,但是对方毕竟撞你了,那你可以要求私了,要对方赔钱,这个你们两个就协商,如果协商不通那只能公了。
  • 非机动车逆向行应该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逆向行属于违章行驶行为,且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负担主要责任。不过具体以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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