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于近期与丈夫闹矛盾,已无法正常和他生活下去,目前有一十个月大还在哺乳期的儿子,丈夫在银行工作,工资大概一万,而我目前因为照看小孩没工作但也在积极寻找,请问如果我能找到工作,是不是孩子就可以判给我?还是需要我月收入多少才可以?另外由于两本结婚证都在我身上,丈夫是否就无法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他起诉离婚,分居多久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
2018-12-12 20:2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分居一定时间不是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法》关于处理离婚的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己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并非分居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非经法定部门处理,不可能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当事人确实有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情况,也需要到法院去起诉,由法院来判决双方离婚。
  • 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情形中与新《婚姻法》不抵触的情形具体包括: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婚姻法》相抵触,故修正),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 男方可到法院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女方承认分居事实或男方有充分证据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可以判决离婚,否则一般判不准离婚,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通常判离。离婚诉讼如不涉及财产分割,诉讼费用100元左右,如涉及财产分割,20万元以下的不另收费,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千分之五的比例收案件受理费。
    一次诉讼通常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