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的妻子在微博上一件事开展恶意中伤,发布很多污辱辱骂的观点,并公布了很多我的本人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和个人隐私,并在欠佳观点下@了我新浪微博的别的亲戚朋友,对我和盆友的日常生活导致了极为欠佳的危害。

著作权
2020-12-31 07:5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遭到他人辱骂,侵犯名誉权的,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被无故辱骂,侵犯了名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进行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如果有录音的话,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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