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已经一年了,肇事者全责,我是伤者一方,肇事者一直拖着说谈赔偿,也没没见他主动来谈,和解态度不积极,我们这方也没出院,应该怎么办呢?咨询过律师,律师建议私了。请问已经快一年了,再拖下去是不是对我们比较不利?

2018-12-11 10:1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按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处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一般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
    1、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2、责任认定有比例的话,按照比例共同对乘车人承担责任。
    3、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全责的,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明知驾驶人饮酒还乘坐该车的话,乘车人对自身的伤害过失,可以减轻驾驶人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乘车人并无过错,比如影响驾驶人的人行为等,驾驶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因此,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全责,那么应该找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1、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的做出是由期限的。不需要鉴定的,一般是十日内做出,然后还有送达时间。所以你的想法是不对的。
    2、事故责任划分需要交警根据种种证据材料做出。如果不服,可收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其上级申请复核,否则视为你认可该事故认定书。
    3、根据事故认定书来进行责任划分。
    4、出差伙食标准为30元每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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