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晚上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在乡间公路上无超速,无酒驾。且公路两侧无村庄路段路口提醒。一女士驾驶一辆电动车突然从村路口驶出,朋友立刻躲让,但是,前车头撞到电动车前轮。现场朋友拨打了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经医生诊断治疗,现面部有一皮下血肿,其他均无大碍。一切正常。现受害人在医院住院治疗。
这件事的责任受害人也有一定的责任。
我朋友除了要赔偿医药费之外,还需要赔偿其他费用吗?

2018-12-11 09: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
    按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有人力骑行所需的脚蹬等装置,整车质量应不大于50KG,电动机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 KM/H。如果所骑的电动自行车经鉴定,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而属于轻便两轮摩托车范畴的话醉酒驾驶行为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 如果路面上没有测速设备,很难认定驾驶员超速行驶,然而通过检验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可以认定酒后驾车的,不知道交警部门当时是否做了检测
    是否负刑事责任要看事故的严重性,像你朋友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的。另外还要强调一下,要根据测定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判定是酒驾还是醉驾,一般醉驾的处罚更严厉些。
    驾驶员醉驾即便没有出现交通事故,一经发现也要处2000元罚款,扣减12分和十五日拘留,而如果是酒驾,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处500元罚款并暂扣驾照三个月。
    无论酒驾和醉驾,肇事车所上保险的保险公司都不再负责理赔,因此你朋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都得向驾驶员要求赔偿,一般肇事者都会赔付,如果出现拒绝赔付,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受害方的权益。
  •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吗,  酒驾,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有形财产损失免责,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根据司法解释的第18条,醉酒驾驶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应该说司法解释采取了一种比较合理的折衷做法,首先明确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体现了交强险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救助的立法目的;同时又明确由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体现了对侵权行为的制裁。  酒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
    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