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丈人于2011年10月25日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小轿车给撞了,造成左脚骨折,他骑的是电瓶车正常直行行驶,对方拐弯由于速度过快将我老丈人撞倒。后到医院做了手术加了钢板,11月10日出院,医药费共花了15000多元,我老丈人自己付了2000元,医生说要一年半左右才能拿钢板。今天我到交警事故处理中心问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下来了没有,他说要对方也要到场,我想问一下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对方是否到场有关系吗?还有就是向我老丈人上班的企业能否提出赔偿?请问工伤怎样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