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之前办成取保候审的,现在检查院又通知回去,会不会被批捕?

刑事辩护
2018-12-10 11: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逮捕的嫌疑人满足下述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 打人者被取保候审,说明公安局已立案造成,侦查终结就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打人者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对于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1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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