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结婚两年了,孩子一岁半了,但我们感情不好 男方提出离婚 过了一段时间又不想离婚,但是我想离婚,请问现在我要怎么做才能离婚

离婚
2018-12-09 04:0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双方离婚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双方感情不和,可以成为双方离婚的依据,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
  • 法院一般会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一: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协商处理的,按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三: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由上财产分割的三步思路可知,分割离婚财产之前,先理清离婚时要处理的那些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是归谁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