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5年6月6日进工厂上班,直到2012年7月24日公司发出电邮辞退我。25日早上打过考勤卡,但当天公司已没记考勤。原因是我两代身份证不同,而且第二代身份证年龄已满52岁。退年龄是五十岁。我已打证明两张身份证是同一人。因我已出厂,没办法拿到辞退的书面证据。公司从五月份开始停发我工资,在7月28日才将三月的工资一次结清。去劳动局后,公司不承认辞退我,并让我回去上班(今天打电话去又推)。有录音同事聊天是公司辞退我,公司没有给买社保。有最近两年发工资的银行卡和旧厂证。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2018-12-08 08:1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可向各级工会、当地劳动监察机关和政府部门投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
    一、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这个不存在仲裁时效问题,因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而发生的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仲裁时效控制,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的。 第
    二、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关于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仲裁一般不支持,但目前,法院都还是支持的。 第
    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t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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