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0月结婚的婚姻,我们是相亲结婚的婚姻,婚前也不怎么在一起,没有感情基础,不能继续提出离婚,但是男性要求我把结婚的礼金还给他。否则,他就消耗了,说我几年后就不能结婚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这几年也分居了。

离婚
2020-12-05 07:41: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后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