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结婚十年,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男方酗酒后甚至打骂女方;男方对家庭事务不闻不问,多年在外打工却无分文接济家庭开支,家庭日常开支及女儿学费全靠女方打工及娘家支持。双方已分居4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在女方上诉后,男方传出有精神分裂症,不同意离婚,且要女方补贴六七万的费用,称是要治疗他的精神分裂症,请问像这种情况可以离吗?要给他钱吗?要给多少?经过一次上诉,法院不同意离婚。

离婚
2018-12-07 22:2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关系并不会自动解除,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2、夫妻双方可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3、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因您与丈夫已感情不和分居超过两年,如果您起诉离婚的,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是会判决离婚的。
  • 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 男方酗酒女方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就可以选择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只是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