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的是甘肃的,女的是海南的。男方在海南工作两年多,与女方在海南登记结婚。过年前一个月他在海南辞职,女方回甘肃老家过年。女方应该向哪个地区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
2020-12-04 19:1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登记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外债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并不是所有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必须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双方共同的生活外债。
      符合以下情形的债务,就不需要共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予以一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不同案件的种类对管辖权有不同的规定,以房屋纠纷为例,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   房屋纠纷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将减少其价值的财产。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