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女方说亲子鉴定啊!男方还不去亲子鉴定这是为什么,男方起诉离婚,几天女方会接到传票

离婚
2018-12-07 20:0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 亲子鉴定应用范围是什么:  
    1、涉及子女抚育责任纠纷,对有争议的婚生子和私生子亲缘关系的鉴定。  
    2、强奸至孕或违纪性案件对孩子(包括胎儿)亲生父亲的确定。  
    3、怀疑产院抱错婴儿。  
    4、杀婴、拐骗儿童等刑事案件中孩子身源的认定。  
    5、在某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处理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6、寻找失散的亲人,包括某些认祖归宗的需要。  
    7、移民涉外公证,财产继承纠纷。  
    8、重大灾难事故身源认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