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程序: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
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
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