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买房子,房地产证明书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丈夫不幸去世了,我还在贷款,我们还有两岁的儿子,继父的继母也健在,我想卖房子吗?继父的继母也分遗产吗?如果证明房子是我一个人出资买的,我和儿子都能继承吗?

2020-12-02 02:2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婆婆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对于丧偶的儿媳对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4,《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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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需要了解有关案子的详细情况,才能为你做出准确解答,请详述案情,具体法律问题,由于涉及个人隐私,联系详细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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