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子让我和他朋友给他三个月三万,三千元的利息保证。三个月后,贷款人付了利息,没有经过我们两个担保人。两年后贷款跑了。贷方在法庭起诉了我们。我们还要承担这个责任吗?

2020-12-01 10:0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你好,一般可以找担保人,但要区分对方承担何种责任。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是这样,三户联保,每一户对于其他两户的贷款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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