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户籍在我妈家,我在我老公家,我想离婚。婚后一起买房,有了儿子。可以在男方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0-11-30 04:0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一旦交由离婚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离婚双方当事人非具有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予以撤销,否则不能无故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据此,你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协议离婚时男方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那么重新分割原有家产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 男方要起诉离婚,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到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如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一般以是否有居住证为准)起诉。
  • 如果男方提出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有可能法院第一次不会判离婚,不判离的情况下,男方在六个月内不能再提离婚之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