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0年前和前妻离婚。当时我说我老房子有她一半,女儿是我的。再婚后,我生了一个女儿。前妻没有提到十几年前的老房子拆迁。搬回来十几年了,前妻还能分房产吗???

离婚
2020-11-30 03:4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再婚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96年之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过公正,在发生纠纷后,如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前公证并不能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只能使你获得不少于一半的房产。这需要结合你妈妈去世时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属于你,则必须保证你父亲最后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给你,有效遗嘱包括:如果有公正遗嘱的,最后份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份有效的自书,口头等遗嘱为准。
  • 你好,如果离婚协议确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其前妻无权居住,你们的儿子和他与前妻的儿子都有同等的继承房产的权利
  • 您好,房产跟他前妻没有关系了,前妻不能主张入住。具体您可以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