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有具体婚姻生活!可是未备案!因三观不合…要想分离!可是两个人有一子!三岁!经彼此商议!由男性开展养育!我想问一下女性是不是担负一些赡养费!如果不担负,会依法追究法律依据吗!假如担负,那麼担负额度与時间,这两层面法律法规上面有要求吗?還是彼此融洽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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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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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需要承担的,协商处理为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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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现在是想协商还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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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
抚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登记
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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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