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法院是否可以收回男方离婚后给女方的房子,因为男方在婚姻期间与女方负债累累,导致离婚,给女方一套共同财产抵押房。如果男方离婚后无力还钱被起诉,法院会查封并拍卖女方的房子吗?

离婚
2020-11-29 00:0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如果男方所欠的债务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个人才财产。
  • 女方名下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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