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在路边起步,后方驶来两辆电动车,说是受到了影响,他们之间发生了碰撞,一人倒地,后来验伤肩部有骨折。我的车辆与他们没有接触。撞人那人后来骑电动车跑掉了。报警后,现场警察判断我是次要责任。但是后来交警队有来电话,简单咨询后,说我是全责,并催我去事故认定。对方伤者也想让我认全责,因为我有保险。我能认全责吗?实在有些担心

2018-12-07 08:0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按交警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按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首先需要报警,由交警据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其次可以要求交警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权;再次肇事车辆应在交强险限额内(12万)赔偿各种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承担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 一、事故报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其他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交警部门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交警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派员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事故证据

    三、事故责任认定
    在查清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力大小等,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法规,对肇事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等处罚。

    五、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诉讼赔偿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法调解成功或者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当事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