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欠乙方一笔债,乙方欠丙方一笔债。现丙方已直接向甲方清偿债务,在结算过程中,甲方未通知乙方确认债务,也没有法院判决仅依据乙方写给丙方的借条直接向丙方付款,现乙方不同意该债务。乙方应如何追回未被乙方确认的债务?甲方是组织,应该怎么挽回?谢谢大家的回复

2020-11-26 16: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例如: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并且债务人逃逸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在起诉钱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例如: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并且债务人逃逸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在起诉钱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看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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