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老婆要离婚,我俩有一个八岁的孩子,以前因为她的朋友婚外情用她当电灯泡,我不知道误认她出轨,吵过架,但是没动过手,吵的挺凶的,后来老人劝好了,第二次她跟一个男同事走的很近,我一年有半年在外地,有一次知道她给他过生日然后夜不归宿,曾经怀疑过她但是后来我心里平静了,我相信他。我老婆爱出去玩晚上都要10.11点回来,我说她几次她就不乐意了,这次就是要离,我努力劝,双方老人,也劝,但她都要离婚。我不想离婚,我们离婚也没有财产纠纷,她说要起诉我,我想咨询我这样的事,法院会判决离婚么。谢谢

离婚
2018-12-06 21:2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在普通诉讼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应当进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