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亲戚在农村居住,2010年9月,因交通事故死亡,死亡前,在給一雇主在城镇开推土机,工作已4年。请问:其赔偿标准是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还是应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赔偿?依据是什么?谢谢!

2018-12-06 17:2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交通事故死亡的:
      除以上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以外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2011年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计算
      其中: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市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年限
      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是20年。
    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年赔偿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精神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平均生活水平等一般在5000-100000元之间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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