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没有处理,没有劳动合同,老板委托

2020-11-24 17:3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下列法条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工伤事故没有劳动合同的,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申请工伤理赔,当事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证明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时候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用人单位不管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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