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全款买房。如果再婚的财产现在要做,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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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不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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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婚前财产属于一方财产。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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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婚前所得,都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再婚时,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为防止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建议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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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