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十年前父亲买的房子,现在孩子上学,把房子交给我,妻子也写上名字,离婚的房子怎么分开呢?

离婚
2020-11-24 08:2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就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男方父亲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父母所有。
  • 登记在老公父亲名下的房产不能进行分割,老公父亲名下的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