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从南到北被车撞了14米,从西到东。交警部门分配了55的责任。上诉时间过去了,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它
2020-11-23 21:0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如果伤情较重,最好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后经法院的调解会最大化的照顾到您时间和赔偿金数量的平衡。
    您可以要求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如果您的伤势到了评定残疾的程度,可以去做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赔偿中可以包含伤残赔偿金,这一项数额较大。另外您的财产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被告是小汽车车主和其保险公司。
    交强险的理赔是不分责任的。
  • 被车撞要及时报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 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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