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的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很严重,一般是3个月左右发工资,半年发一次。强制会计也在做假帐。我后来不想继续工作,通知公司3天后直接离开,没有具体的退休报告书。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的矿工违反纪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0-11-22 08:3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但是之前因为劳动关系是存在的,所以对于员工之前的工资,佣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发放,并且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进行缴纳。

  • 1、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则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如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 1,员工有这些行为,公司不一定能解除劳动关系。
    2,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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