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债务,有的人是公司法人,不管是在外面借款还是有债务都有盖章,现在公司还没有出钱,借款的时间是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我可以请配偶共同承担债务吗?

2020-11-21 06:4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由债务人写的欠条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明,而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所以只要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发挥欠条的作用,正常的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追讨债务即可。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款,应当共同承担。离婚时,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借款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你们要离婚,可以协商对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但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一方替他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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