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婚前买的期房婚后要办理贷款,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请问,办理完贷款,财产归谁
2018-12-06 08:50: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在婚后办理房产证中,关于财产的分割一个原则,婚后获得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平均分割。房子是婚前购得,但是婚后按揭,你们可以协商房子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给产权者一方,贷款也由对方承担,但是你们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你有权要求对方补偿。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
离婚
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存在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离婚时还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
夫妻共同债务
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
担保合同
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
连带责任保证
。
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
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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